《婚姻法》已废止,《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一般是指登记结婚之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是财产的取得系在婚前,即便是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该财产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