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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不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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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不公,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应当就拆迁补偿款的数额与标准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裁决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农村房屋拆迁不给补偿怎么办

农村房屋拆迁不补偿首先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双方可以就补偿款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然后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住房动迁补偿标准

被征收人因房屋被征收需要动迁的,除可以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外,还可以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由当地政府指导,被征收人可以关注当地的拆迁公告或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三、政府对于商铺拆迁赔偿有哪些标准

政府强制商铺拆迁有补偿。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强拆行为,是指房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之间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当一方当事人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依法进行强行拆迁房屋的行为。据此,政府强制商铺拆迁仍有一定的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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