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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修路不按规定补偿怎么办

来源:意榕旅游网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征收、征用和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证明,并告知对方。【辟谣】非农业户口没有征地补偿?真相:不是分析:并非所有非农业户口人员都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比如1。因上学而迁移户籍的职业期间和未取得稳定社会保障的职业期间,应认为尚未从家庭中分离出来,需要农村土地作为其基本生活保障,不应认定为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婚姻关系长期居住在城镇,没有正式工作或者城镇职工社会保障的,应当赋予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发挥农村土地保障作用。因此,如果成员脱离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的基本生活保障需求,应认定他们已经失去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无法获得征地补偿。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应综合考虑,综合判断。而且不能因为村民是非农业户口而一刀切地将其排除在集体经济组织之外,不给予土地补偿。因此,对于非农业户口的补偿,需要具体分析具体问题。【提醒】如何补偿村上修路占地?

1、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以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

2、征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3、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和公布区块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块综合地价时,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4、农用地以外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农村村民的住房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保护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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