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配偶政审,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时,对于干部配偶条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无严重传染病公民,同时现役军人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人员结婚。团级政审,营以下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申请机关审查同意,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三条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是确保兵员政治合格的重要措施,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高度集中统一和纯洁稳定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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