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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经费计提比例法律问题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党建工作经费可以按一定比例计提拨交,企业党务活动经费按本企业年度标准工资总额的0.5%—1%列入企业财务计划。与计提拨交工会经费一样,企业可按工资总额的1%计提党务活动经费,并由企业党支部另立帐户专存专用。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

一、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拨返、财政支持等渠道予以解决。同时,鼓励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规定和中办发〔2012〕11号文件“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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