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关于母猪肉销售的问题。国家没有规定母猪肉不能上市销售,按《肉品品质检验规程》经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加盖红章,有检疫合格证明)可上市销售。为了区别种猪(晚阉猪)肉,我区按惯例,在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种猪(晚阉猪)出具了产品检疫和品质检验合格证,加盖了品质检验章(红章),未在胴体上加盖检疫验讫章(蓝章)。
法律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事处应当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受理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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