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丈夫下落不明的可以申请诉讼离婚。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提出离婚请求。被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被人民宣告失踪的,原告起诉离婚,人民应当直接判决准予离婚。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对方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并将下落不明人的诉讼文件送达公告。公告期满,离婚判决缺席。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受理,但缺席裁判时要慎重考虑缺席裁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