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的费用属于劳务费,可根据各个地方交易服务中心有相关规定执行或取决于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由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数额按当地情况定。
一、招标评审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专家评审费标准是什么2021
1、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5000元/人,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人,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
2、内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3000元/人,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正级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1000元/人,第二天以后800元/人。
三、专家评审费如何入账:
1、专家为非本单位员工,发放的专家评审费属于临时劳务报酬性质,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劳务费"科目核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此外,还应该开据劳务费,根据入账。
2、如果专家是本单位员工,那么发放专家评审费应该视为发放员工工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工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
37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应为专家库随机抽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