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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来源:意榕旅游网

卖淫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卖淫嫖娼将受到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强迫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规定,根据不同情节可能处以有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卖淫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强迫卖淫则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分析

一、卖淫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卖淫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卖淫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2、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3、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4、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述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规定,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

2、客观要件: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如果仅仅是采用物质引诱、暗示、鼓动他人卖淫,没有违背他人意志的,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法律上没有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只要故意强迫他人卖淫就可构成本罪。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强迫卖淫罪必须以发生某种特定危害结果,即出现“他人卖淫”的结果,才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恰好相反,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强迫他人卖淫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被强迫人是否实际卖淫,则只能作为对该罪的量刑因素加以酌情考虑把握,但不能影响犯罪的成立。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卖淫嫖娼这种行为的话,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一定的惩罚,比如说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有强迫卖淫罪,但卖淫行为本身的话,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结语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会受到机关的行政拘留和罚款。而强迫卖淫罪则根据《刑法》的规定,会受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罚。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需要强调的是,卖淫行为本身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而强迫卖淫罪是另外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法律,对于卖淫嫖娼行为和强迫卖淫罪都应该依法予以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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