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后车撞击前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后车负全责。
2、后车在超车的过程中,返回原车道时并又没与后车车辆拉开好距离,导致与后车车头发生碰撞,事故由前车负全责。
3、前车在行驶时错过路口或掉头没掉完,倒车行驶撞上了后方车辆,那么就由前车负责。
4、在上坡道路时,前车因没有将手刹拉好,导致车辆后溜距离超过1米与后车碰撞,那么将由前车负责。
5、 同一车道前车因突然停车导致与后车碰撞,由前车负全责。
6、 夜间行驶时,前车没有开启尾灯导致与后车相撞,那么前车负次要责任,后车因每保持安全车距负主要责任。
7、 车辆在道路上抛锚了,但车主未按规定距离摆放警示标志,从而形成追尾,那么前车负次要责任,后车负主要责任。
8、 前车有拉的货物超过车身长度,后车将其追尾后,前车负次要责任,后车负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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