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安置房不能在五年内自由买卖,违法买卖无法受法律保护。尚未住满5年的安置房要按购买时单价出售,只能卖给符合条件的家庭或相关部门。购买拆迁安置房应明确合同细则,房屋对安置对象的或补贴,确定房屋的权利人,缴纳相关费用。
法律分析
一、拆迁户的安置房可自由买卖吗,需要哪些条件?
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
2、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对于安置房来说,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换句话说就是非法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签的过户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至于公证,也是做不了的,到时候房子还是卖方的,如果人家反悔,多把房款返还给您,再或者搭您点利息,要是一旦出现纠纷就麻烦了。
3、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安置房,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安置房的业主,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要注意哪些?
1、要明确合同细则
安置房的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房者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
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或补贴
特别是现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有明确。
3、房屋的权利人
购房者要确定房屋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且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授权委托书。
4、相关费用的缴纳
安置房大多涉及土地取得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的补缴。
结语
拆迁户的安置房在五年内不能自由买卖,违法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对于需要出售尚未满五年的安置房,只能以购买时的单价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在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中,需要明确合同细则、房屋或补贴、房屋权利人的确认以及相关费用的缴纳方式。购房者应谨慎签订合同,确保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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