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看守所,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的,被关押的人能见家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第二十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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