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的时限选择,一般是以“医疗终结”为标准。也就是说,伤情稳定了,即不会再向好的方面发展,也不会向坏的方面发展。就可以作出伤残鉴定,如脏器的切除,截肢等等。对于功能性的,则要有一定的恢复期。情况不同,具体时间也不同。不过工伤伤残是以手术结束,医疗终结为开始计算恢复期的时间点而不是以出院时间为开始计算的时间点的。
一、交通事故出院后多久鉴定伤残
我国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对交通事故出院后做伤残鉴定的时间作出了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出院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伤残鉴定。受害者出院后,就可以向提交伤残鉴定申请。由于伤残鉴定需要排队等待,因此出院后申请的,在伤残鉴定时间结束前,就可以轮到该受害者进行鉴定了。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最佳时机是什么时候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最佳时机,根据不同的受伤部位及伤情鉴定时期也有所不同,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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