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是会构成犯罪的。犯罪是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的结合体,欠缺其中任何一个要件就不成立犯罪。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公众常用交通工具,数量大,且绝大多数都是“超标”电动自行车。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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