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安机关执法协作配合办法

公安机关执法协作配合办法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主观:

公民有义务配合交通管理执法。交通管理人员对快车的调查和处罚是行政执法行为。他们的行为属于调查和处罚行政案件。作为行政对手,他们有义务配合交通管理执法。法律未明确授权的,公共权力机关不能做的,可以拒绝。

法律客观: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