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对方不同意则由判决,如果判决不离婚,原告方需要再等6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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