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电,房东收1.5元一度的电费,如果超过了当地电网电费的价格,是违法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第九条 国家鼓励在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在研究、开发、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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