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物业欺负租户首先租户可以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协商,沟通未果可以要求房东出面,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投诉;如仍未解决可以提请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的权利。
第四十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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