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登记证明怎么开
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国土资源局/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资料:
(1)查询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材料、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证明材料;
(3)委托代理人申请,应提交本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境外委托人应当提交经过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