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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是否会被视为无效合同的主要原因?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不当得利是指一方在合同中获取了未应得的利益,而导致了另一方的损失。一些情况下,不当得利确实会导致合同的无效。比如,当不当得利是通过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时,该合同通常是无效的。此外,在不当得利造成的任何利益均已消耗或不可恢复的情况下,该合同可能也会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合同中一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对方的同意或者利用对方的困境、良心或者信赖使对方对合同的内容未能明确表示意思的,该合同有权利自始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合同无效的,应当返还各自已经履行的财产或者补偿相应的价值。已经受到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总之,当不当得利的获取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实现时,合同很有可能会被视为无效。因此,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慎重考虑是否存在不当得利的情况,并避免使用任何不正当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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