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从1986年规定实施,但是农村居民并不在意,很多人还是盲目扩建,一户多宅越来越多,随着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一户一宅才渐渐被严格规范起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