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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离婚包含什么保障

来源:意榕旅游网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

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解决的,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在双方均为残疾人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残疾程度较重或条件较差一方的利益。

2.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具体内容包括:

1)双方共同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多分。

2)双方共同承租房屋的,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承租权。

3)残疾人结婚后居住在非残疾人一方的住房中、因离婚而无房屋居住的,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解决。

3.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

4.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

一、夫妻一方怎么分割离婚财产

夫妻一方名下的财产离婚的分割: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如下:

1、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当拥有平等的权利,不得因经济收入低、没有经济收入而给予他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目前,中国妇女的经济条件与男子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方面,我们应该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并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更多的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是,如果有过错,并不意味着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经济利益,夫妻双方对家务、抚养子女的贡献、离婚后一方生活水平的下降、离婚后换病房的妥善安置等;

5、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财产协议先于法定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以各种形式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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