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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工伤赔偿谁出钱?

来源:意榕旅游网

工伤赔偿:用人单位和社保局共同承担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等,单位补偿工资和护理费。单位购买工伤保险则由基金支付,否则由单位支付。工伤包括工作中的事故伤害、职业病和工作期间外因工伤。确认工伤后,进行伤残鉴定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一、10级工伤赔偿谁出钱?

用人单位和社保局都会赔偿。

工伤十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如果单位买了工伤保险,职工受工伤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已作劳动能力鉴定的,那工伤保险基金中会支付。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单位还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那么在此期间职工受了工伤,由该单位支付费用。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什么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首先要认定是否属于工伤,只有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工伤的待遇,其次要做工伤伤残的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来确定赔偿具体的数额,一般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工伤伤残的赔偿金。

结语

工伤赔偿涉及用人单位和社保局的共同责任。工伤十级伤残享受全额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待遇。若单位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费用,并由单位支付补偿金;若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单位需承担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工伤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场所内的事故伤害、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的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的暴力伤害、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的伤害或事故下落不明。工伤认定后,需进行伤残鉴定,根据等级确定赔偿金额,若单位购买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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