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伤残的评定流程和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书、诊断证明、CT和X光片等材料,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需提供评定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政府部门说明。评定应以治疗终结为准,若治疗尚未终结,则应在申请书中说明。评定过程中,评定者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评定费用。伤残评定机构应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法律分析
1、申请人需提交由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员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时的CT、X光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需提供评定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及有关政府部门说明;
5、评定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若治疗尚未终结,但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则应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过程中,评定者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什么是交通事故伤残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拓展延伸
根据《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申请步骤分为三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填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其次,申请人需要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市、自治州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最后,市、自治州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伤残评定申请进行登记,并将评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因此,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申请步骤为填写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
结语
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时,需提交相应的申请书、诊断证明、检查结果、CT和X光片等,并接受评定费用。评定应以治疗终结为准,若治疗尚未终结,则应在申请书中说明。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进行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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