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开庭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可以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决定对案件开庭审理的,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案由等的内容,当事人要按时出庭,管辖权异议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所以开庭时提出管辖权异议是不合理的。
如何在提出管辖权异议时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
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
对于满足上述形式要件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慎重地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经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在审查决定作出前,应停止对本案的实体审理。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认为成立后如何处理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认为成立的应裁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会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认为成立后如何处理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认为成立的应裁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会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在什么时候提出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未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其放弃了管辖异议,则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是,当事人未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而在超过该期限后提出管辖异议,并未应诉答辩的,人民法院仍然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进行审查并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该内容由 陈讼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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