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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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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经济纠纷案件由人民受理。确定人民对经济案件的收案范围可以明确人民与仲裁机构和有关行政部门之间受理经济纠纷案件分工和权限。依照法律规定,人民受理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公民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发生的经济权益纠纷案件。主要包括各种合同纠纷案件和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一、经济纠纷起诉多少时间立案?

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经济纠纷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保管合同争议怎么办

保管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提出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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