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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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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可向人民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

在我国无效婚姻主要有三种情形分别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以此认定婚姻无效后该婚姻从开始时便无效因此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并且认定婚姻无效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

无效婚姻案件被告不到庭应该怎样办

原、被告都无故不到庭一次庭审都没有办法完成的情况下是可以依职权去调查取证的。在查明原、被告之间具有法定婚姻无效的事实的基础上由对本案是可以直接判决宣告原、被告的婚姻无效的。

无效婚姻包括怎样的婚姻

以下情况下婚姻无效:

一、有一方构成重婚了。

二、一方或者双方不够法定结婚年龄。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三、结婚的男女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包括怎样的婚姻

以下情况下婚姻无效:一、有一方构成重婚了。二、一方或者双方不够法定结婚年龄。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三、结婚的男女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怎样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为无效婚姻: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1、直系血亲。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三、未达法定婚龄未达法定婚龄是指男未满二十二周岁女未满二十周岁。

怎样申请无效婚姻

《民法典》规定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

无效婚姻不能办理离婚证只能请求人民宣告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的情形是法定的。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该内容由 周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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