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债务由破产公司的资产承担,出资人需承担不实出资的债务。公司终止后应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清算组织可起诉主张债权并偿还债务。股东应组织成立清算组织,否则失去民事诉讼地位,但可作为被告承担清算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可将清算组织作为新的诉讼主体。
法律分析
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应该由破产公司的资产承担债务,如果出资人有不实出资的,出资人要承担相应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二、公司破产后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破产后应当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三、公司破产之后债务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这样利于实现怠于清算的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实践中,有的公司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公司被终止的情况,作为公司的股东或出资人应争取主动,依法成立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公司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公司的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来源于公司,对原公司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公司的行为,但不能否定原公司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无论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
结语
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应由破产公司的资产承担,不实出资的出资人需承担相应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公司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公司终止后应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股东有义务组织清算组织,清理企业财产并偿还债务。在诉讼过程中,清算组织可作为新的诉讼主体,继续行使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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