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如何采取保全措施?

来源:意榕旅游网

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侵害财产权益,可请求财产保全。程序:1、选择适当法院;2、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3、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4、申请人需提供担保,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可解除保全;5、对裁定不服可申请一次复议,但不停止执行。

法律分析

在离婚时出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具体的程序如下所示:

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就近选择法院。)

2、受理时间: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

3、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4、担保:

(1)申请人。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

(2)被申请人。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

5、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拓展延伸

保全措施的最佳实践和操作指南

保全措施的最佳实践和操作指南是指在法律领域中,为了确保权益的保全和维护,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操作方法。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禁令保全等。在实践中,为了确保保全措施的有效性,需要遵循一定的操作指南。例如,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准确评估财产价值、申请保全冻结等;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需要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信性等。这些最佳实践和操作指南为律师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指导,帮助他们在保全措施的实施过程中更加高效和专业。

结语

在离婚中,对方转移财产侵害了另一方的权益,当事人可以请求财产保全。程序包括选择适当的法院、快速受理、执行保全措施和提供担保。保全措施的最佳实践和操作指南对律师和从业人员提供了指导,以确保保全措施的有效性和专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