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民法典》规定若保证合同中约定连带责任,则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债务保证人的责任:
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的债务或出现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当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的债务或出现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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