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户口本丢失后,户主本人需立即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补办户口本,并填写户口本丢失补办申请表,如果户主本人无法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本补办手续,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为本户成年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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