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并未对质押合同的期限有所,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可约定协商,并以协商的期限为准。
但股权质押因主债权而产生,一旦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会随之消灭。
股权质押合同,为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的质押合同,法律作为主要问题和预防问题的作用并不会将合同的所有订立都规定约束。
一、股权质押的公司可以注销吗?
公司股权质押是公司以及股东在股权上设立担保物的行为,是获得资金解决债务问题的常见形式之一。根据相关法规出现以下情况时是可以注销的:1、主债权消灭;2、质权实现;3、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4、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否有效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三、补充协议无效是否影响主合同效力
补充协议协议无效,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补充协议从合同的性质上讲是从合同,从合同无效,合同当事人仍应当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