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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保局怎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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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参保患者因意外致伤住院人数逐年增加,老百姓对医保认知度逐步提高,致伤原因复杂,人为隐瞒受伤原因,调查取证难等因素,对外伤调查工作增加了许多困难,区医保局根据实际情况,从三方面加强意外伤害调查。制定严格的业务流程。认真填写外伤调查审批表(如实登记外伤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由经管医生签字,医院盖章并进行外伤登记,从制度上严把准入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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