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贷款用途涉嫌诈骗贷款罪。诈骗贷款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伪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或者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担保以及以其它虚构事实隐瞒的方法,诈骗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贷款罪的认定条件如下:
1、贷款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机构的财产所有权,既金融机构的贷款。
2、犯罪的主体是属于一般的主体,既具有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人,都会构成贷款诈骗罪。
3、行不存在诈骗的行为,而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贷款的,就是属于欺骗金融机构的行为,并且对被利用身份的人利益进行侵害。
4、诈骗的金额达到刑法中的数额较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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