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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意榕旅游网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保护自身的用工自主权。这些情况包括: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另外,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保护自身的用工自主权。(1)《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成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3)《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依法整顿,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减员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订立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因此,用人单位在以上情形下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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