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中,原告需要通过举证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而被告则需要反驳原告提出的证据,同时也需要自己举证来证明自己的情况。被告的证明责任是法律上的一种举证责任,要求被告提出足以推翻原告主张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情况。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所提出的事实有证据证明的,由对方举证证明其与该事实无关或者该事实的真实性与其主张相反。”
2.《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于他方提出的主张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对方提供证据;但是,对方不能提供的证据除外。”
3.《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提出的证据,应当与原告人的诉讼请求相矛盾或者与原告人的证据相冲突。”
被告应该如何证明自己的情况?当被起诉方对原告方的主张有异议时,应该主动提供足以推翻原告方主张的证据,并在法庭上积极辩护,以达到证明自己情况的目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原告方提供证据,但需要注意不能提出与原告方证据相同或相冲突的证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