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制止新债八个不得、三个不准、两项制度的文件精神,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各种行为。严格实行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车辆管理、办公经费管理、接待经费管理、会议费管理、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防止村级盲目举债。
一、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
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⑤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二、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
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一般分为三种:一是财政拨款,即全额拨款,或称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二是财政补助,即差额补贴,或称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三是自收自支,即经费自理,或称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在中央编办统计中,还有企业化管理形式。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文件规定,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与权利有哪些
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当然,履行一定的义务,也有一定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有:
1、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委会协助管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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