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租赁合同什么条件能解除?

租赁合同什么条件能解除?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以下条件能解除:

1.协商一致解除的;

2.不定期租赁的;

3.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4.承租人擅自转租的;

5.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的;

6.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

7.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