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如下:(1)在合同标的物是特定的、不可替代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2)交付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可以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比如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约定赔偿损失;(4)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双方也可协商确定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仍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