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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出钱买车,写女方名字,如果后悔离婚,车是属于女方还是共同财产

来源:意榕旅游网

离婚后一方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应受理,但若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请求。离婚时财产状况明确,协议无欺诈胁迫,重新分割财产主张不被支持。个人在民事行为中有权处分自己的权利,保护此行为。双方协议无法撤销,除非存在法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离婚后再婚的一方可带走自己的财产。

法律分析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离婚时对双方的财产状况是清楚、明知的,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也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要想重新分割离婚时的财产的主张是不能得到支持的。作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公民在民事行为中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对这种行为加以保护。同时,法律要维护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对于出于双方意思自治签订的协议,如果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是不能反悔的。作为债权人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原则。处分民事权利有两个涵义:

1、在非诉讼阶段,可以自由地处理自己的民事权利,比如处分自己的财产,将所有权转让于他人,或者转让自己取得某些资产的权利。

2、在诉讼阶段,如原告人可以自动放弃自己的请求,被告可以承认原告的请求,使双方达成协议,及时结案,终结诉讼程序。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则是当事人依据自己的意思,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的诉讼权利。如原告可以在作出判决前撤诉,原、被告人可以在一审判决后放弃上诉权等。基于上述规定,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和财产,对方无权对此加以干涉。如果在离婚后,一方再婚,并未丧失财产所有权,调解或判决归其所有的财产,自己可以有权带走。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离婚后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一经签订,原则上不可撤销。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除非发现协议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会驳回请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作为个人,每个人都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财产,法律也保护此权利。同时,法律追求维护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如果协议没有法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当事人是不能反悔的。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在合法范围内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和诉讼权利,对方无权干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一十条 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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