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北京市各类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月工资总额的5%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职工月工资总额不包括超过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是8%,这些缴费属于个人账户,用于购房。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市实施的“限购”下,有北京市缴存公积金的个人不受房产限购的,可以享受购买北京市限购商品住房的优惠。
【法律依据】: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月工资总额的5%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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