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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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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行纪合同的特征有:

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三、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四、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五、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八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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