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累犯一般不可以取保候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累犯,原则上有累犯嫌疑的人如果取保候审很难保证“不致危害社会”,累犯的社会危险性较大,且再次犯罪的几率高,所以对于有累犯嫌疑的人一般不适用取保候审。但如果该累犯符合患有重要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用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条件的可以考虑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二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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