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民个人因考学、参军、招工需要,可以自行向机关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公民无权调查他人的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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