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肥商品房拆迁补偿明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18年合肥市望城片区征收补偿标准
1、搬家费用:每户1000元(500元*2次)
2、临时安置补助费:在18个月内按应安置建筑面积10元/月/m3;在18个月-30个月内按15元/月/m3;超过30个月按20元/月/m3标准支付。
二、房屋拆迁顺序是怎么样的
1、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遇到商品房拆迁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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