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轻刑或未终审案件,包括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案件,还包括患有严重疾病、无自理能力、怀孕或哺乳的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办结的情况。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不采取羁押措施,而是在保证其不逃避侦查的前提下,让其回家等待审判的一种措施。其适用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具备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无逃避侦查的风险、不会继续犯罪等条件。取保候审的程序一般包括: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取保候审、向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等。取保候审的目的是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体现了法治原则的尊重和保障。
结语
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根据一定条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证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取保候审的目的是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体现了法治原则的尊重和保障。根据不同情形,可能判处各种刑罚或者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社会的安全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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