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52岁的女性,如果是工人,应该属于退休年龄,和单位的劳动合同在到达退休年龄之日起,自然解除,之后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单位也不能缴纳工伤保险,不能申报工伤,工伤保险部门也不会受理,如果发生事故,应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处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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