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怎么处理抵押物的价值不足清偿债权额,不足部分应当由债务人负责清偿。在第三人作为抵押人的情况下,抵押人只以其提供的抵押物担保债权的实现,抵押物价值不足清偿的债务,应当由债务人继续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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