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经营范围 如果有贷款,股东对公司借款即为正常经营行为,法人签字认可即有效。如果公司经营范围不包含贷款,对外借款需要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形成决议
《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 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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