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需要四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一、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构成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特征有:
1.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构成。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3.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4.本罪的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四个条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信贷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所谓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的一种经济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但行为人不能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